码头上的相遇并没有给张殊龄带来什么影响,回了家,她边看胖儿子,边思考以后该做什么。
首先她得知道自己有什么长处。
王婶儿抢到了优先发言的权利,“殊龄厨艺好,开个中餐馆肯定客似云来。”
先别说选址找进货渠道有多么麻烦了,就说客源吧,如今在英国的国人毕竟是少数,挑剔傲慢的英国人又根本不会去尝试中餐,她开饭店,给谁吃?
这条提议被否决掉。
凯蒂眼睛一亮,“Shu可以做中国的衣服和刺绣,非常的漂亮,放到店里去卖,肯定有人愿意买。”她特别喜欢张殊龄送给她的一把刺绣团扇,和工艺品一样,被凯蒂圣诞回去收藏在家里的玻璃橱里。
刺绣在英国倒是有市场,英国商人从中国运回来的刺绣成品往往能被英国贵族以高价收购,在英国上层社会很流行。但她如果要自己做来出售的话,还是原料问题,那些绸啊缎啊、各色丝线从哪里购买,这不是国内,要随时都能找齐这些东西谈何容易。
所以这条路也行不通。
卢氏说:“你为什么不尝试写作呢?”
张殊龄一愣:“我吗?我如何能做到。”
卢氏反问她:“你怎么做不到?现在你的书柜里不还放着你写的几首小诗和随笔吗?”张殊龄的卧室阳台上有一个小书柜,上面除了有卢氏和她在英国买的英文书外,还有张殊龄来英国时从国内带的一些书,游记、诗集、散文集、时尚杂志,甚至中医典籍都有,上面都有翻动的痕迹。由此可看出,张殊龄真的很喜欢看书,而且口味很杂,并不拘泥。
张殊龄摇头,“我不行的,写作那是文人才能做的事,我如何能做得。”在张殊龄看来,只有如徐明生那般人人交口称赞的才子才能写出好的佳作来,她只是一介女子,写的那些东西权做闺房之趣罢了,哪里能登大雅之堂。
可是她又觉得自己的心蠢蠢欲动,她问自己,她为什么不行?就因为她是女人吗?
卢氏看过张殊龄随手涂鸦似的写的几首旧体诗和旧体词,她认为写的很不错,虽和当下流行的那种半白话的新体诗不一样,但别有一种含蓄厚重的美感。
不是卢氏自夸,她的写诗水平虽然一般,但鉴赏水平还是很高的,毕竟她的、呃,前夫纳兰可是当时有名才子,他写的诗句直到几百年后都非常有名气。新婚情浓时,纳兰也手把手教过她写诗的。
想起往事,卢氏眼里闪过一丝怅然。
她觉得张殊龄有实力,但是对自己缺乏信心,很大程度是从小受到封建教育的原因,从开始到现在,卢氏其实没真正给予过对方什么帮助,她只是在张殊龄迷茫的时候,尽可能的推她一把。
“你试试吧,不试试你怎么知道自己不行呢。”
张殊龄早已动摇,她还记得自己拿起书沉浸其中的那种快乐,她想要尝试。
下定了决心,那么接下来就是选择题材和动笔了。
凯蒂知道张殊龄的决定后,既惊讶又觉得合理,她非常支持,然后把课程都安排在上午,下午的时间空出来让张殊龄写作,现在王婶儿能长期留在张家干活,她也就放心回了她姨妈家的杂货铺帮忙。
王婶儿也非常支持张殊龄的决定,她在英多年,思想已和刚来时大不一样,她认为女人能有自己的事业是一件好事,即便最后不成功,也可以当消遣嘛。于是为了让张殊龄有个安静的环境,王婶儿便在白天的时候将楷阳抱到次卧,晚上再回主卧和他娘睡觉,楷阳对这种睁眼换房间的情况适应的非常良好。
卢氏一会儿飘到主卧看看张殊龄写作,一会儿飘到次卧看看小楷阳玩耍,忙的不亦乐乎。
没有了后顾之忧,张殊龄便坐在阳台上的简易书桌前动笔了,她决定先写几首英文小诗试试水,拜托凯蒂分别帮她投递到了伦敦几家出名的报社。
此外她还买了不少英国当前流行的文学作品回来看,发现这些作品很多是具有现实讽刺主义的小说,或含蓄映射的那种,她认真研读了一段时间,发现这些类型都不适合她,一来她是外国人,对英国的很多风俗历史其实并不了解,只知其然、不知其所以然,容易闹笑话;二来她在英国没有背景,写出来的东西如果太过的话,很可能最后会连出版的机会都没有。
那些东西,不是不写,是不能现在写。
所以思考再三,张殊龄的第一个中长篇小说开始落笔了,是一篇悬疑类型的侦探小说。
故事开头是一个落魄的酒醉汹汹的英国中年男人早上醒来,发现同床的妻子已死在血泊中,血迹流了满床,床单上,他身上都是鲜红的血,有些甚至蜿蜒到了斑驳的木地板上,整个房间都是刺鼻的血腥味。在他恐惧的尖叫声中,隔壁的邻居听到声音破门而入,然后报了警。
警官雷蒙先生很快带着下属赶到了死者的房子,他首先将现场封锁,检查死者的身体和整个房间一切可疑的东西,然后让随行的法医将死者打包带走,最后他将第一目击证人的死者丈夫带回了警局询问。
整个故事就是围绕雷蒙警官调查这个诡异的杀人事件展开的,在调查死者亨特夫人死因的过程中,她复杂的社会关系也逐渐浮出水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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